女子看房时不慎摔残索赔639万元,法院这样判…… | 南都早餐
2017年12月27日,早。
看房时不慎从楼上摔下致残
她向中介和业主索赔639万元
海南海口人张琳是两个孩子的母亲。2015年的一天,她陪同母亲看跃层复式房时,不慎从房屋的二层摔下,致脊髓损伤后遗截瘫,构成一级伤残,住院51天共花费医疗费110735.97元。
随后,张琳将房产中介公司和房屋所有人告上法庭,索赔639万元。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相中跃层复式房
女子看房时不慎从二层摔下受伤
张琳住在海口,买房是她的梦想。2015年的一天,她在网上看到海口市某小区10楼108房的房源信息,房屋的户型、价格等都合适,张琳便打算实地看房。
据悉,108房的所有人是王硕。2014年10月,王硕的父母将108房房产证影印件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房产中介海南百年红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委托该公司推荐出售此房。
2015年4月,王硕通过他的父亲王勤雇用张冬等装修工人对108房进行装修。因为该房是跃层复式,从房屋首层到第二层没有正常通道,装修工人遂在房屋的第二层凿开一个洞口拟作为建造连接一、二层之间的楼梯所用。在楼梯建造完工之前,暂时以竹梯作为连接108房一、二层的临时通道。
2015年4月25日上午,百年红公司工作人员通知王勤要带张琳去看房,并询问王勤“那边有工人施工吗?”王勤回复“应该有”,并将装修工人陈某的联系方式给了工作人员。当日108房并未施工,张琳和母亲及百年红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某来到108房时,陈某恰好不在,因此房间内没有人,不过房门是开的。
张琳和李某某直接进入108房,在李某某的劝说、协助下,张琳穿着高跟鞋,攀爬竹梯上到108房的二楼。张琳在二楼看房时,踩到二楼地面洞口上的覆盖物,从二楼洞口坠至一楼受伤。随后,张琳被李某某从10楼的108房移到1楼的草坪上等候救护车,并于当日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51天后出院,共花费医疗费110735.97元。
2016年1月21日,经张琳自行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张琳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后续康复费用进行评定。经鉴定,张琳脊髓损伤后遗截瘫构成一级伤残。
随后,张琳将王硕和百年红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390787.49元。
不服一审判决
中介公司和房屋所有人提起上诉
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硕、百年红公司各自向张琳支付赔偿款826903.45元(未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王硕、百年红公司各自向张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法院宣判后,王硕、百年红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
王硕辩称,张琳身体受伤,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对张琳不负有任何民事责任。李某某和张琳未经允许、在房屋内没人的情况下,擅闯私宅,属严重违法行为,王硕对其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百年红公司辩称,该公司不存在过错也不存在过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百年红公司作为中介公司,对房屋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不知情。张琳作为一个成年人,在查看房屋时没有注意安全,是造成本次伤害的重要原因。
二审判决:
房主赔偿132万余元
房产中介赔偿99万余元
海口中院认为,张琳从楼上跌落致残,并非是某个行为人的故意所为,而是由于多种过失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本案中,王硕、百年红公司及张琳都应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承担责任。故一审认定张琳因伤残所受的各项损失共计3307613.78元,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本院应予支持。但对各方的责任比例确定不当,本院应予调整,王硕应承担40%的侵权责任,百年红公司应承担30%的侵权责任,张琳自负30%的责任。
海口中院终审判决,王硕向张琳支付赔偿款1323045.52元;海南百年红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向张琳支付赔偿款992284.14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文选自海南特区报(hntqb2014)
海南特区报记者 吴兴
教育部考试中心回应
网传考研数学辅导视频泄题:不实!
近日,多名网友发微博称,2018考研数学有人“神押题”、质疑泄题。
回顾 ↓↓
据教育部官微@微言教育 昨天下午18时29分回应称 :
网传某教师考研辅导视频涉嫌泄露研究生招生考试数学试题。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视频等材料进行了研判,确认所举的例题均与实考试题不同。该教师及视频中所提及的老师均未参与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数学科命题工作。
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干扰破坏国家教育考试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李林:
承认违规外出授课
否认参与考研命题
“我自2005年起开始参与考研辅导,虽然教育部和学校早已明文禁止,但仍抱有侥幸心理,私自外出授课,对此给学校带来不好影响,我本人深感自责。”
昨天(26日)下午,李林在其个人微博“李林老师2017”发表声明称,自己没有参与过历年(包括今年)的考研命题,也没有参与历年(包括今年)考研大纲的制定,网上的相关言论不属实。“对于此事,我已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后续我会用该微博账号发布相关信息。”
李林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声明的真实性。李林随后再次声明称:“第一,我在考试前未获得任何今年的研考试题信息,不知道任何考试内容;第二,如有不实,对此我愿意负任何法律责任。 ”
涉事教师李林任职的大连理工大学回应称,学校在《关于严禁举办教研辅导班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对教师李林参与社会考研辅导活动的行为,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等)
民政部初步核查认为
“同一天生日”网络募捐涉嫌违反慈善法
针对日前受到关注的深圳“同一天生日”网络募捐事件,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26日晚间表示,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此次募捐活动涉嫌违反慈善法有关规定。本案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民政部门将会及时公开处理结果。(新华社)
四部门联合发文:
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用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房地产企业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央视新闻)
大婶救助流浪狗十年为此卖房
丈夫患病没钱医被“气走”
因偶然救下一只断腿小狗,十年前,朱小平夫妇开始收养流浪狗。十年后,他们救助的流浪狗增加到了130多只。她在外面租了房子养狗,12年左右卖了房。朱小平说,自己每月仅1000多的退休工资,更多的部分,要依靠丈夫李时军每月4000多的退休工资,丈夫被她气走了。
“我们一起喂了9年多,她同情流浪动物,我就跟到她一起搞,现在我实在是养不动了。”64岁的李时军老人说,“我现在查出来椎管狭窄,做手术去掉医保还要3万多,都没得钱治。”
一边是自己救下的100多只流浪狗,一边是生病的丈夫,“我现在也在筹钱,两边都不会放弃的。”朱小平说,“我不想半途而废,我既然救了它们,就要救到底,放弃它们是更大的伤害。我知道拖累了家人,但我也没办法。”(封面新闻)
四川17岁少年为玩网游抢劫邻居
被抓时大吼“等我把游戏退了”
四川泸州泸县,就读于某职业高中的17岁少年胡某痴迷网络游戏。为了手头有钱打游戏,近日对楼上邻居实施持刀抢劫。
10月6日晚9时左右,胡某将头套戴上,拿着刀敲响了邻居房门,见到开门的是一小孩,胡某立马将小孩抱住反过身,将刀架在孩子脖子上,随后大吼:“把现金和手机拿出来。”
男女主人相继将300多元现金和手机放到茶几上。没想到,胡某嫌钱少,吼道:“我要1000元,拿到我就走!”随即胡某又勒住孩子,另一只手用刀背在小孩额头上划拉,刀尖把孩子耳朵划伤出血。
因担心伤到孩子,男女主人赶紧返回卧室拿出家里全部现金五百元,放在茶几上。胡某见钱已差不多够数了,就让男女主人站到客厅窗户边,抱着头面向窗子蹲着,随后将孩子推到沙发边,抓起茶几上的900多元钱就快速逃离了出去。
10月7日中午1时左右,民警在一茶摊将正在用手机打王者荣耀的胡某抓获。被抓时胡某激烈反抗,对民警大吼道:“你抓我可以,等我把游戏退了!”
最终,胡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 。(成都商报)
就因没让他从前门
老人辱骂司机15分钟
乘坐公交车,前门上后门下,这是规矩也是常识。不过12月18日8时45分,辽宁沈阳一位老人在乘坐公交车时,因为司机没让他从前门下,竟然辱骂司机长达15分钟。
“当时有一个老年人想从前门下,当时车里人不多,完全有条件走到后门去下车。而且老人骂人时怒气十足,看着不像病残或者是需要照顾的人群。”乘客王先生目睹了事情的整个经过:“老人骂起人来实在难听,但司机一直没还嘴。俩人顶牛,司机不开前门,老人不停骂人,公交车里都乱成一锅粥了。期间有乘客表示扶老人到后门下车,老人也不同意。”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五天了,但那些辱骂的话语还在心里挥之不去。司机刘师傅表示,平时驾驶公交车,司机因为乘客少给钱、逃票或者要求前门下车等情况经常有摩擦,作为公交车司机早就习惯了,也学会了忍耐,但心里不委屈是不可能的。与其被人称赞有忍耐力,他们更希望自己可以被尊重。(沈阳晚报)
陕西神木的文明标语
竟写着“爱我长沙”
今年以来,陕西神木县、郑州市金水区等地在宣传标语中出现其他地名“穿越”的情况。陕西神木县街头的文明宣传标语,开头第一句话竟是“爱国爱家,爱我长沙”。宣传标语的48个字与3年前长沙市发布的文明公约完全相同,被网友称之为“神木爱长沙”。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基层的文件材料、领导讲话、宣传标语大量雷同,抄袭成风。有的直接照搬照抄,甚至连差错都抄袭不误;有的下级单位抄上级单位,改头换面“套”发文件。(新华视点)
2018高速免费通行时间表出炉
元旦高速仍收费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高速路可以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元旦虽然也是法定节假日,但高速路不对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央视新闻)
2018年高速免费节假日及时间段:
春节假期:2018年2月15日(除夕)0点—2018年2月21日24点
清明节假期:2018年4月5日0点—2018年4月7日24点
劳动节假期:2018年5月1日0点—2018年5月3日24点
国庆节假期:2018年10月1日0点—2018年10月7日24点
广州住宅停车场收费新规:
未与全体业主议价不得涨价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草案)》进入四审阶段。昨日(26日)记者获悉,草案四次审议稿对住宅停车收费问题作了较大修改,其中尤其删去了草案修改稿中关于住宅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规定。
新增:
住宅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出租的,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与全体业主充分协商、合理定价,未与全体业主协商议价的,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不得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共有车位的收费标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未按照规定制定、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南方都市报) 点击详情 >>
广州市民注意:
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将被罚款!
昨日(26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明确了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型:
一是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
二是餐厨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废弃的蔬菜、瓜果等有机易腐垃圾;
三是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四是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
《草案》指出: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将废弃的大件家具或者电器电子产品投放到指定的回收点且未预约回收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交付收集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南方网)
东莞新增4条地铁
无缝对接深圳
东莞市发改局挂出《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2017 -2020年)》,拟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案进行调整。未来东莞将有8条地铁线路,分别为东莞市轨道交通线网1、2、3、4、5号线以及1号线支线、3号线支线和深圳10号线东延线(东莞段)。其中,5号线、1号线支线、3号线支线和深圳10号线东延线为本次规划新增线路,分别与深圳13号线、22号线、11号线和10号线衔接。
新增
5号线:与深圳13号线衔接
5号线是一条位于东莞市域中部的加密线,全长16.3km,设站5座,其中城市轨道交通换乘车站2座。该线路对外通过与深圳13号线对接,支持东莞与深圳、香港的区域合作。对内改善松山湖、大朗镇的交通可达性,提升松山湖的整体地位。
● 线路走向:线路起于1号线松山湖北站,途经新城路、工业南路、松佛路、富通路、福进西路、美景中路、美景西路,至莞深边界,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衔接。该线路途经松山湖、大朗2个镇街(园区)。
1号线支线:与深圳22号线衔接
1号线支线是一条位于东南组团的加密线,全长32 .4公里,设站9座,其中城市轨道交通换乘车站2座。该线路对外通过区域轨道交通枢纽东莞南站枢纽与赣深高铁换乘,加强中心区、东南组团与赣深高铁沿线地区的联系,通过与深圳22号线对接,进一步增强东莞与深圳、香港的交通联系。
● 线路走向:线路起于1号线富民南路站(新增),途经大源路、西进路、东进路、南城路、樟木头大道、塘安路、沙湖大道南,至莞深边界,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衔接。该线路途经黄江、大朗、樟木头、塘厦4个镇。
3号线支线:与深圳11号线衔接
3号线支线是一条东莞3号线与深圳11号线之间的连接线,全长1.4公里,设站1座,其中城市轨道交通换乘车站1座。通过将东莞3号线与深圳11号线有效对接,进一步增强东莞,尤其是虎门、长安镇区与深圳、香港的交通联系。
● 线路走向:线路起于3号线长安汽车站,途经振安东路,至莞深边界,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衔接。该线路途经长安镇。
深圳10号线东延线:与深圳10号线衔接
深圳10号线东延线是深圳10号线东延贯穿东莞凤岗镇南部的跨区域加密线路,全长7.1km,设站3座,暂未能与东莞市域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形成换乘。
● 线路走向:线路起点位于莞深边界(深圳与凤岗西边界),途经龙平路和龙平西路,至莞深边界(深圳与凤岗东边界),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衔接。
调整
1号线:与广州5号线、深圳6号线衔接 增设两站
东莞1号线是一条对接广州和深圳的线路。根据规划,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端与广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衔接,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延伸至广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黄埔客运港站;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端与深圳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衔接,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延伸至深圳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中山大学站。
● 优化调整重点:在原规划线路方案的基础上,调整了部分线路的敷设方式和西部局部线路的走向,完善了与穗深两市轨道交通线网衔接方案,增设了同沙公园、市民广场和富民南路3座车站。
2号线:与深圳20号线对接 设长安新区站
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端与深圳市轨道交通20号线衔接,深圳市轨道交通20号线延伸至长安新区站。
● 优化调整重点:在原规划线路方案的基础上,调整了虎门南站段线路走向,完善了与深圳市轨道交通20号线的衔接方案。
3号线:预留惠州接口 增设1车站
3号线在企石博厦站预留与惠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的衔接条件。与穗莞深城际线在长安金沙站形成衔接,与莞惠城际线在松山湖北站和东莞东站形成衔接,与广深铁路在常平站形成衔接,与京九铁路在东莞东站形成衔接。
● 优化调整重点:在原规划线路方案的基础上,优化了长安新区南站至长安新区北站段线路走向,线路里程增加;调整了部分线路的敷设方式,增设金多港站1座车站。
4号线:对接惠州4号线 增加1车站
东莞市轨道交通4号线西端与惠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衔接,暂定惠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至东莞市轨道交通4号线清溪东站。
● 优化调整重点:在原规划线路方案的基础上,调整了东部线路走向,并与惠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形成衔接;增加1座车站
(南都记者 杨洋)
明天云量增多 后天转晴
红花湖美景。当前惠州正在开展“六大行动”整治水污染。南都记者 田飞 摄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放光芒……小南又情不自禁哼起了歌。不浪一把真是辜负了好天气呀。
今天(27日),粤西市县多云为主,其余市县晴到多云。
明天(28日),西部市县阴天,有分散小雨,东部市县阴天为主有零星小雨。
后天(29日),广东全省大部分市县多云到晴天。
广州
今日:晴到多云 12 ℃ ~ 22 ℃
明日:多云到阴天,有零星小雨 14 ℃ ~ 20 ℃
深圳
今日:多云,部分时间有轻微到轻度霾 15 ℃ ~ 23 ℃
明日:多云间阴天,部分时间能见度稍差 16 ℃ ~ 22 ℃
珠海 今日:多云 15 ℃ ~ 20 ℃
佛山 今日:多云转阴 14 ℃ ~ 22 ℃
汕头 今日:晴转多云 14 ℃ ~ 22 ℃
东莞 今日:多云 15 ℃ ~ 21 ℃
肇庆 今日:多云转阴 12 ℃ ~ 22 ℃
湛江 今日:多云转阴 16 ℃ ~ 22 ℃
惠州 今日:多云 14 ℃ ~ 22 ℃
江门 今日:晴转多云 15 ℃ ~ 22 ℃
中山 今日:多云转阴 15 ℃ ~ 22 ℃
单身男2天不上班,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经理一脚踹开房门,结果谁也没猜到